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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卡在福袋裡

  • 小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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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6 21:27 
  • 文章人氣:113
  • 個人積分:4
  • 我先說一下我遇的經歷 2/28參加福袋買賣交易平台,原本宣傳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vmFajgo75w是打著每天固定下午15:00還有17:00搶福袋,需前半小時需預約完成 ,交易方式就是玩家(買賣雙方)買賣福袋可用積分或是網銀轉帳轉給賣家,收款方式亦同,每個福袋都是不同金額的,且隔日每個福袋賣出後均可領取2.38%價差,一天2場限購14個 ,積分累積到一定數量就可以在賴群賣給店長,或群友。3/12 17:00大家剛好要等著販售昨日掛賣的福袋,結果大家全數福袋都滯銷根本沒人買,詢問店長,他才說他不想再虧錢了,他經營這家店已虧2-300萬,但以上我們全數不知情,我才進來不到2周,我邀約的朋友有的才3天~8天不等,大家的錢都卡在平台,不然就是卡在所謂的積分裡,我們4位就卡了近50萬元。

    目前遇到的狀況

    1.店長自己說他不想再吃每天都有流標沒賣出的福袋,導致他運營這家店已負債2-300萬,所以他不想在虧本去回購所謂滯銷的福袋,這部份能對店長做如何法律上的處理嗎?

    3/12就收到福袋公司出了公告給玩家,說原本的福袋運作由每天改為1.3.5.日。避免2萬福袋快速列變。(原本是天天)

    2.此公司把大家的錢都卡在裡面,3/19福袋公司自己發公告給玩家說增資1020萬元,但之前董事長-張董自己錄影片說大家在平台的積分在陽信商銀有做1000萬的信託,訴求公司能將信託裡的金額還給我們。

    3.公司這兩天自己發公告給玩家表示要將大家前囤積在平台上面的積分與福袋要大家簽名同意改為特別股,(以積分轉特別股的方式共同參加特別股的股權分紅)。成為公司的股東,股權參與往後的分紅比例。是不是如果我們同意了,就將影響後續的提告,且特別股也是所有股東裡排最後的順位。公司未來是否會有賺錢分紅給我們也是未知數。

    4.原本平台有開放兌現的功能,原本為充值,提現(usdt),轉讓,目前系統改為充值,轉讓

    等於沒有出金的機會。

    5.公司又提供另一個合約:積分換現金協議書

    甲方(我們)同意乙方(福袋公司)因營運需要,兌換現金的行政流程需要的時間約為三個月,每三個月提領一次,每次提領為(積分+福袋金額)-利潤*25%是不是合理懷疑以上整套是詐騙的劇本,就是不讓我們出金?

    請問各位律師,以上可以是用什麼法條可告?有何建議?

     

    如果